QQ咨询

会员中心

我的消息

咨询留言
姓 名*
联系方式*
咨询内容*
123律师网

微信扫一扫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 责任编辑:互联网 |  2022-07-13 17:56:46 |  5638

  我们可以知道,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重大误解可以是单方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在现实生活中因为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的不在少数。那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将由本站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这类合同多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而造成的,从而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2)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如果仅仅是行为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同时,对订约动机的判断错误也不应构成重大误解。

  误解必须是对行为的内容发生误解,并导致了行为的做出;同时,误解还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既要考虑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又要考虑因此给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行为一旦生效,将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二、重大误解的概念

  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依我国学界通以及审判实践的做法,等同于传统民法中的错误。

  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定撤销事由,除了重大误解之外法定撤销事由还有:显失公平(民法通则第59条)。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是在民法意思表示中仅可撤销的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撤销权而产生的。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对这四种行为行使撤销权。因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得该项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其原理在于当事人所撤销的是该项行为。所谓的撤销是原本存在的可撤销的行为归于消灭。

  三、重大误解的五大表现形式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重大误解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

  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例如,误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将补偿贸易或者来件装配误认为涉外货物买卖,将借贷合同误认为借用合同等,则当事人将承担完全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发生此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

  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在许多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发生错误不会对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重大影响,只要对方同意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当依约履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也可构成重大误解。主要是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在承揽、委托、演出、约稿等合同中都十分注重相对人的技能、信用、资历、身份等情况下,如果对对方发生误解,则应构成重大误解。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因为加工承揽合同往往要求特定的人以其技术、能力从事加工承揽工作,如果将甲公司误认为乙公司而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时,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例如误将复制品当作真迹出售或购买,误将钻石当作普通石头出售,则可以认为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对质量本身没有发生误解,而只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产生了误解的,不应该当作重大误解处理。

  (4)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规格的误解

  如误将茅台酒当作二锅头购买,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发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在实践中对标的物规格的误解,如误将千吨水压机当作万吨水压机也应属于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

  (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例如误将仅值100元的标的物当作1000元的商品

  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法律法规解释,重大误解的情况是可以撤销的,上文说了重大误解的五种表现形式。希望对大家处理重大误解有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本站网站上面咨询专业的律师。

转载声明: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15天内同本网站联系解决。

推荐口碑律师

  • 张晓莉律师 擅长:医疗纠纷

  • 耿国强律师 擅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 杨超律师 擅长:税务、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劳动

  • 郑丽芳律师 擅长:毒品犯罪 诈骗罪

  • 王旭波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纠纷,建筑工程纠纷。

  • 郝风才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金融借款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房产纠纷、重大、疑难诉讼及执行案件、行政诉讼

  • 李弟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

  • 王胜军律师 擅长:律师执业10余年,擅长征收拆迁、知识产权、公司法律服务和刑事辩护。

  • 周雪林律师 擅长:拆迁安置、土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 田希超律师 擅长:劳动争议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保险纠纷

友情链接

FRIEDSHIP LINKS
  • 扫码咨询律师

  • 关注官方公众号

2018-2021 www.wfbylawyer.com 123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QQ:6568918   ICP备案号:渝ICP备19001555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