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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如何申请保全对方房产

责任编辑:卓律网整理 |  2021-02-01 16:31:06 |  1229
房屋是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房屋所有人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债权人为人债务担保,而房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保全的,那么根据民法典如何申请保全对方房产?卓律网金牌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房屋是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房屋所有人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债权人为人债务担保,而房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保全的,那么根据民法典如何申请保全对方房产?卓律网金牌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根据民法典如何申请保全对方房产
 
  民法典对怎样申请保全对方房产没有规定,而《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在紧急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院申请保全对方的房屋,申请时要提供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列明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保全请求、保全理由及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所在地等情况。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财产可以为现金、房产或车辆。现金担保的,需存入法院指定帐户;房产担保的,需提交产权登记部门的无抵押和未被查封的证明原件,出具产权证明原件并提交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汽车担保的,需提交车辆登记部门的无抵押和未被查封证明原件,出具所有权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和车辆财产、第三者责任保险证明原件并提交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提交担保书的同时担保财产所有人本人应到法院签名盖章确认担保意见和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怎样申请保全对方房产没有规定,而《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保全对方房屋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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