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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房产保全期限届满根据民法典是否可以自动解除

责任编辑:卓律网整理 |  2021-03-24 20:08:21 |  722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而房屋是经常被保全的财产之一,房屋被保全后,法院会对房屋进行查封,查封的房屋不能转让的,那么民法典中房产保全期限届满可不可以自动解除?卓律网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而房屋是经常被保全的财产之一,房屋被保全后,法院会对房屋进行查封,查封的房屋不能转让的,那么民法典中房产保全期限届满可不可以自动解除?卓律网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房产保全期限届满是否可以自动解除
 
  房屋保全期限届满后,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房屋保全就会自动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二、财产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通过分析知道,房屋属于不动产的,房屋保全的期限是三年,房屋保全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所以房屋保全期限届满后不续保的,会自动解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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